香煙零售商和批發經銷商必須使用弗吉尼亞稅簽發的香煙轉售豁免證書(ST-10 C)購買免稅的香煙以在弗吉尼亞州轉售。
這些購買不接受表格 ST-10。
如何申請豁免證明書 (ST-10 C)
加快申請流程
- 申請費用:無
- 需要背景調查:不需要
- 等待期:無
要符合加快申請程序的資格,您必須具有:
- 有效的 ABC 許可證或
- 其他菸草產品(OTP)經銷商許可證
如果您符合加急處理的資格,您必須填寫並遞交 ST-10 C 表格申請表 。
您無需支付申請費,也不需要接受背景檢查或等候期。
完整的申請流程
- 申請費用:$50
- 需要背景調查:是
- 等待期:在您進行背景調查且我們已核實您的資訊後,30 天
您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 註冊為零售銷售和使用稅經銷商或批發經銷商,並與我們保持良好的信譽。
- 在弗吉尼亞州擁有符合特定要求的實體營業地點:
- 零售香煙是定期銷售的。
- 符合所有當地分區規定。
- 設備齊全的銷售和辦公空間至少為 250 平方英尺,位於一個專為零售業務區劃的永久封閉建築。
- 有關購買,銷售,存儲,處理或運輸香煙的所有記錄都存儲在商業地點。
- 會顯示一個帶有營業時間的標誌,並且該營業時間在該時間開放。
- 該企業不與任何其他已獲發香煙豁免證明的納稅人共享空間。
- 根據當地要求為每個營業地點持有當地營業執照。
- 根據要求提供弗吉尼亞州立公司委員會的商業公司章程和公司章程、合夥協議或組織註冊副本,具體取決於商業實體的類型。
如果您符合所有要求,請填寫並提交 ST-10 C 申請表 。30- 天等候期結束後,我們會為每個核准的營業地點郵寄香煙免稅證書。
使用表格 ST-10 C
- 您可以使用表格 ST-10 C 購買僅在弗吉尼亞州轉售的香煙。您不能對將從弗吉尼亞州出口的香煙申請銷售稅豁免。
- 記錄使用您的 ST-10 C 表格進行的所有購買以及您的香煙銷售記錄。
- 如果您關閉或移動您的業務,請立即通知我們。
暫停及撤銷表格 ST-10 C
如果零售商或批發經銷商未遵守指南中的要求,Virginia Tax 有權暫停或撤銷已發出的香煙轉售豁免證書。
驗證表格 ST-10 C
請通過以下電子郵件或電話號碼與我們的煙草組聯繫,以確認表格 ST-10 C 的有效性。
有問題嗎?
有關更多詳細信息,請參閱完整的香煙轉售豁免證書指南。如果您有疑問,請通過 tobaccounit@tax.virginia.gov 聯繫我們的煙草組或致電 804。371.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