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如何申報銷售稅?
從 4 月 2025 申報期開始,所有銷售稅申報人員將提交表格 ST-1。ST-1 取代先前的申報期間表格 ST-9、ST-8、ST-7 和 ST-6 表格。
根據您的稅務責任,我們會決定您的申報次數(每月或每季度)。即使沒有要報告的銷售額,退貨將於申報期結束後的月 20 到期。
銷售稅必須以電子方式提交。有關申請選項,請參閱下面的「如何申報和付款」。
這是什麼
以下項目的銷售、租賃和租賃稅項:
- 弗吉尼亞州或要在弗吉尼亞州使用的有形個人財產,
- 住宿
- 某些應稅服務
除非已確定豁免或例外。
這是多少錢?
銷售稅率因銷售的地方或商品收到的地方,以及出售、租賃或租賃的物品類型而有所不同。請參閱下面的「價格」以獲取更多詳細信息。
誰必須支付?
一般來說,經銷商在他們進行銷售,租賃或租賃時向其客戶收取銷售稅。然後,經銷商在他們提交銷售稅申報表時將稅金發送給弗吉尼亞州稅務。
有關經銷商的更多信息,請在下面的「註冊銷售稅」中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