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保護稅抵免可轉讓。您可以將任何未使用的積分轉移給其他人,以在他們的弗吉尼亞州所得稅申報表上申請。您向您提供積分的人,每年可申請的信貸金額上限為相同,對於大多數納稅人來說,可以將任何未使用的抵免額轉移至最多 11 年後的年。
轉賬費
如果您將未使用的積分出售給某人,則您應付一筆轉帳費用等於轉移信用金額的 5%。通過實體(s 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等)之間的轉移和信用分配通常也需要收取費用。當您提交表單 LPC-2 以報告轉移時支付費用。
例外情況:如果提供積分的一方是單一成員 LLC 或授權人信託(也稱為「忽略實體」),弗吉尼亞州稅通常會豁免費用。提交 LPC-2 表格時,請附上您的聯邦所得稅申報表副本(表格 1040 附表 C 或 E)和您的營運協議副本。
如果您將積分轉移給指定受益人,則不收取任何費用。
什麼時候提交 LPC 表格-2
提交 LPC-2 表格,通知我們轉賬信用,並支付您欠的任何轉賬費用。在信用轉移後的 90 天內提交表格 LPC-2,但在提交弗吉尼亞州所得稅申報表申請抵免之前至少 90 天提交表格。我們將向提供積分的人發送一張支付費用的收據,並向收到信用者發送一封確認信用。有關更多信息,請參閱表格 LPC-2 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