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已故人提交申請
當一個人去世時,如果提交聯邦申報表,倖存的配偶或個人代表需要提交弗吉尼亞州所得稅申報表。
如果您以電子方式提交,請務必指明納稅人已死亡。如果您在紙張上提交,請填寫表格上已故的橢圓形。使用與聯邦申報表上相同的申報狀態。
如果您是申報聯合申報表的倖存配偶,則您將被視為主要納稅人。任何退款將被支付給您。
如果您是法院指定或認證的個人代表(執行人或管理員)為已故人或已故夫婦提交申請,請使用您在聯邦申報表上使用的相同申報狀態。附上法院證明您的任命證明副本。任何退款將是支付給死者遺產的支票。
若要向遺餘配偶或法院指定或認證的個人代表以外的任何人發出退款,請在提交聯邦申報稅表時提交 IRS 申請已故納稅人應付退款的人聲明(表格 1310)。如果您以紙張提交弗吉尼亞州申報表,則必須附上表格 1310 的副本和死亡證明副本。
如需有關已故人的稅務要求的更多資訊,請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