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吉尼亞州的 2017 稅捐特許計劃現已結束。該計劃在 9 月開始進行。13 至十一月 14, 2017
弗吉尼亞州大會最近通過三項條文,授權稅務專員監督弗吉尼亞州稅務特許計劃:項目 3-5。眾議院條例草案 1500、眾議院 2246 和參議院條例草案 1438(2017 議會法案,第 836、53 和 433 章)的 17,授權稅務專員監督弗吉尼亞州稅務寬免計劃。
根據該法例,弗吉尼亞州稅務特許計劃將由稅務部管理,在會計年度 2018 期間的 60 至 75 天之間的期間。當納稅人的剩餘餘額支付後,所有罰款和 50 百分比利息將獲豁免。在寬恕期結束時,任何剩餘的安全符合條件的責任將被額外判定為 20 百分比罰款。
除某些例外情況外,任何現時尚未繳納稅款或尚未提交由本署管理的任何稅捐申報表,可申請寬恕。以下納稅人將不符合參與稅務寬恕計劃的資格:
- 任何因提交欺詐申報表或未提交申報稅表而遭調查或檢控的納稅人;
- 任何未提交申報稅表的評估日期或到期日少於特許計劃第一天前 90 天的納稅人;
- 任何應稅年度 2016 或之後有個人、信託人或企業所得稅負責的納稅人;及
- 任何納稅人有關由屬於屬於弗吉尼亞州法院 1 2016 或之後決定的問題所涉及的稅務負債。
在 5 月 2017,美國部門公布了 2017 弗吉尼亞州稅務特許計劃的最終指引。有關指引的草案已於 30 月 2017 發送給有關人士。
立法文件
眾議院條例草案 2246 (2017 法案, 章.53)
參議院條例草案 1438 (2017 法案, 章.433)
項目 3-5。2017 撥款法第 17 (內務條例草案 1500 章 836)
指引發文件
- 弗吉尼亞州特許稅計劃指引草案(PDF)
- 弗吉尼亞州稅務寬恕計劃最終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