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編號
06-139
稅務類型
零售銷售及使用稅
描述
自願披露要求
主題
需納稅的財產、 
應稅交易
發行日期
10、24、2006


十月 24日, 2006年




回顧:裁定要求:零售銷售及使用稅
自願披露要求

親愛的 *****:

這是為了回覆您的信件,其中您向您的客戶(" 公司 ")提交裁定要求和自願披露請求。對於延遲回覆你的信,我深表歉意。

事實


本公司是國外實體,在酒店和類似設施的所有者/營運商(統稱為 " 物業所有者 ")與希望在該設施獲得住宿的客人之間擔任中介業務的業務。位於弗吉尼亞州和其他州的物業所有者已同意允許客人通過本公司預訂住宿。住宿由物業所有者擁有。本公司有助於為潛在客人預訂住宿,並協助潛在客人向物業所有人支付住宿費用。您聲明本公司並非作為物業所有者的代理人。

本公司與客人之間的典型交易是通過電話或互聯網進行。潛在客人將與公司聯繫以獲取弗吉尼亞州的住宿預訂。本公司將為潛在客人進行預訂,物業所有者將通過確認預訂。本公司將向客人的信用卡收取單一總金額,由兩個部分組成的單一總金額(1)等於物業所有人為房間入住所收取的總費用加上物業所收取的任何相關費用,全部轉讓給物業所有人(" 租金額 ");及 (2) 公司保留的金額本公司為潛在客人提供的各種服務。公司保留的金額通常列為 " 稅收收費 "(或類似標籤的費用)。本公司徵收此類費用是為了涵蓋物業所有人須向租金收取的預期適用稅金,加上物業所有所收取的服務費(該金額轉發給物業所有者),以及本公司為潛在客人提供的服務與稅收收費(" 費 ")一併計算的額外費用。住客退房時,物業所有人向公司發出發票,其中指出住客的姓名和住宿金額以及適用稅金,該公司支付給物業所有人。

在將整個租金金額交付給物業所有者後,公司就會交付所有人必須收取和收取的總收取收取的總收費的部分,以支付預期適用稅金。在收到公司的租金金額和適用稅款後,房地產所有者將適用的弗吉尼亞州和當地稅金交付給稅務部。本公司保留其餘部分的稅收收費,即旨在向該公司提供給潛在客人的服務補償的費用。

您已要求就銷售和使用稅適用於本公司向客人收取的費用作出裁決。如果本署確定該費用須繳納銷售和使用稅,您已要求本署同意豁免前期間的任何責任,並允許本公司在未來的基礎上收取和繳付適用於該費用的稅款。

裁定


在解決您有關費用可納稅的具體問題之前,我相信要解決租金額的可稅性是有教學性的。 維吉尼亞州代碼 § 58.1-603 對於來自銷售或收費給過渡者提供的房間、住宿或住宿費用所得的 " 總收益徵收弗吉尼亞州銷售稅,如 § 58 中的「零售銷售」定義中所述。1-602。" 維吉尼亞州代碼 § 58.1-602 定義 " 零售銷 " 特別包括:
    • 任何酒店、汽車旅館、旅館、旅館、旅遊營、旅遊小屋、露營場地、俱樂部或任何其他地方定期為過渡人提供客房、住宿、空間或住宿的任何其他地方銷售或收費;(強調補充。)90

弗吉尼亞州行政法規(VAC)10-210-730 標題 23,涉及酒店,汽車旅館,旅遊營地等,提供:
    • 稅項適用於為過渡者提供的任何房間或房間、住宿或住宿的銷售或收費 通過任何酒店,汽車旅館,旅館,旅遊營,旅遊小屋,露營場,俱樂部或其他類似地方。 該稅適用於該等企業銷售有形個人財產的所有銷售。(強調添加。)

正如您可以從法規和法規中所見,稅收是對提供住宿的實體對暫時住宿費用所收取的總收益徵收。

根據您在信中提供的資訊,本公司既不擁有也不經營提供臨時住宿的場所(旅館、汽車旅館等)。在任何情況下,物業業主都是為客人提供臨時住宿的實體。因此,根據呈現的事實,物業業主(而非本公司)是必須收取並匯出適用銷售稅的實體。

在確定應徵稅金額時,弗吉尼亞州行政法規(VAC)10-210-730 提供:
    • 與房間或其他住宿或住宿租賃有關的任何額外費用,均視為房間費用的一部分,並須繳納稅。例如,電影、本地電話和類似服務的額外費用需繳納稅。長途電話的通行費不需繳納稅。

明顯,公司所收取的租金金額中包含並轉交給物業所有人的任何金額,都應包括在物業所有人應徵稅的金額中。現在,我們回答了本公司所支付的費用是否需要繳納稅的問題。

正如您的信中所述,本公司就本公司為潛在客人提供的各種服務,保留部分費用給客人。公司通常收取 " 稅收收費 "(或類似標籤的費用),以涵蓋物業所有者必須向租金收取的預期適用稅金,加上物業所有所收取的服務費用,該金額將轉寄給物業所有者,以及公司為準客人提供的服務需要另外收取費用,該費用與稅收收費用(" 費用 ")。

本公司收取的費用明顯適用於與應徵稅的交易直接有關的服務,即租賃暫時住宿。正如我上文所確定,該稅收是對提供住宿的實體所提供的暫時住宿費用所得所得的總收益徵收。雖然本公司提供與應稅暫時住宿有關的服務,並為此類服務收取費用,但本公司並不提供住宿。由於本公司並未提供暫時住宿,因此本公司不負責收取與暫時住宿租賃有關的服務所提供的稅項。作為州外實體,並非在弗吉尼亞州提供暫時住宿業務,該公司無需註冊為經銷商以徵收稅。如果沒有收取和支付弗吉尼亞州銷售和使用稅的義務,您的自願披露請求是不必要的。

本裁定嚴格依據您在請求中提出的事實,以及本公司僅作為房東與住客之間的中介,而未取得對所租住宿的任何所有權或控制權這個事實。此外,本裁決所達成的判定是基於本公司與業主或本公司與客人之間並無代理關係。最後,需要注意的是,本裁決並不涉及本公司收取的"稅款回收費," 是否構成向客人收取的稅款的問題。如果公司改變了經營方式或與業主或客人的關係,公司應聯繫該部門以確定是否有稅務申請的變化。

維吉尼亞州法典 本文件中引用的法規章節可於稅務署網站的稅務政策圖書館部分線上查閱,位於 網址:政策圖書館,稅務。弗吉尼亞州。gov。 如閣下對上述裁定有任何疑問,請聯絡郵政局稅務政策、政策制訂辦公室 *****箱 27185,弗吉尼亞州里士滿 23261-7185。***** 可以通過電話聯繫 *****。
                • 誠摯地,

                • 珍妮 ·E· 鮑文
                  稅務專員




工作中心/48247



稅務專員裁決

最後更新 08/25/2014 16: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