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類型
一般規定
描述
合格評估指引
主題
土地保護稅抵免
發行日期
03、12、2007
合格評估指引
這些指引由稅務部(TAX)根據 Va 發布。代碼 § 58.1-512。1為符合條件獲得弗吉尼亞州土地保護稅抵免的土地或土地利益的捐贈者和評估人提供指導,因為在 2007 1 月 1 或之後進行的捐款。
以參考方式合併
以下內容全部納入本指引中,因為它們可能會不時修改:
· 修訂後的美國國內稅法第 1986 § 170 (h) 條規定(「IRC」),包括適用法規,位於 26 C.F.R. § 1。1704 A-14。
· 由評估基金會評估標準委員會制定的專業評估實踐統一標準(USPAP)。
· 弗吉尼亞州房地產評估委員會的規定,18 VAC 130-20-10 及後續。
要求
申請土地保護稅抵免的申請須包括符合資格捐款的合格評估(IRC)§ 170 (f) (11) (E) 條定義的合格評估副本。評估必須由根據 Va 在弗吉尼亞州獲得許可的合格評估師準備。代碼 § 54.1-2011。該申請須包括評估員根據 Va 第 C 款所要求的聲明。代碼 § 58.1-512。1.
如估價值是以假設未來用途變化而忽略或大幅偏離該估價物業及相等銷售的價值,則聲明應清楚明確地確定物業在估價日的實際物理狀況適應估值所依據的假設最高和最佳用途所需的改善和其他修改,並須披露估值所依據的事實情況主根據結論,假設使用兩者可能需要在不久的將來及可行,並須披露及解釋任何用於確定捐款公平市值的假設。
本署亦保留要求任何其他文件或資料的權利,包括評估員的工作文件。
本署會視稅務專員認為有需要修訂及更新這些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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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採用了這個 _9 第 _ 1 月 2007 日,對於 1 月 1, 2007 或之後進行的捐款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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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S/珍妮 ·E· 鮑恩__________
珍妮 ·E· 鮑文,稅務專員
稅務專員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