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編號
96-3
稅務類型
零售銷售及使用稅
描述
住宿、預約服務
主題
人士及交易的應課稅
發行日期
01、05、1996
1996 年 1 月 5 日


回顧:裁定要求:零售銷售及使用稅

親愛的 *********

這是為回應您 28 月 1995 的信函,關於將稅項應用於 *******(" 納稅人 ")的活動。

事實

納稅人為民宿提供住宿加早餐的預訂服務。作為傳統酒店或汽車旅館的替代方式,這些住宿在私人住宅中提供(" Hosts "),這些住宿在旅遊旺季提供客房供客人使用。

納稅人作為其服務的一部分,向客人發票。發票包括:(i) 住宿的房費,包括膳食費用(如適用);(ii) 按金金額(以房費的 25% 計算),以及 (iii) 弗吉尼亞州零售銷售稅和適用當地住宿稅的費用。

納稅人收取並保留25% 存款費用。實際上,這代表納稅人向主機提供服務的費用。納稅人還會收取州稅和地方稅,這些稅款隨後會由納稅人分別匯給部門和地方。傳統上,納稅人是以房費減去25% 押金來計算稅金。納稅人 收取剩餘的房費。這些費用包括房費減去 25% 押金,住客在抵達住宿時直接向主持人支付。

您要求對與這些預訂交易有關的兩個問題作出裁決。首先,您要求允許繼續代表主持人收取和退還銷售稅。其次,您詢問應該收取多少稅金額。

決心

徵收和退稅: 維吉尼亞州法典 § 58.1-602 定義了 " 零售賣 ",特別包括任何房間、住宿或住宿的費用,為暫存者提供少於 90 天的費用。此外, 維吉尼亞州法典 § 58.1-612 列出了要求,賦予聯邦權力要求經銷商向部門註冊收取和匯款銷售稅,並明確包括在弗吉尼亞州零售業進行銷售的任何人。因此,在這種情況下,為暫時住客提供住宿的主持人將被視為經銷商。

儘管有上述規定,並為減輕所有有關人士的行政負擔,我將同意允許納稅人代表其主辦單位收取和繳交銷售稅。但是,需要解決某些條件,如下所示:

銷售稅的 1% 本地部分需分配給其他地區 主持人 正在提供住宿。因此,當納稅人每月提交經銷商的銷售和使用稅申報表時,它將需要通知部門當地稅的多少部分會收到每個地方。
    • 納稅人將會 必須為每個地區提交單獨的申報表;但是,您將需要每個月填寫表格 ST-9 B,以報告稅的當地部分。附有一個樣本 ST-9 B。我的工作人員將在您收到這封信後立即與您聯繫,討論這項申請要求。

本政策協定不會改變東道主在銷售住宿和可能銷售其他有形個人財產方面是經銷商的事實。因此,東道主仍需向該部門註冊,以收取和匯出稅款,如果他們做出以下行為 任何 納稅人不徵收銷售稅的應稅銷售額。

在大多數情況下,主持人提供房間 餐點。一般來說,提供餐點的酒店、汽車旅館和旅館可以使用轉售豁免證明書(表格 ST-10)購買食物以供轉售免稅。但是,使用 ST-10 需要銷售稅註冊。在這種情況下,未註冊徵稅的主持人不能使用轉售豁免證書。因此,無論食物將轉售給客人,他們都必須為購買食物繳納稅。

本協議適用於弗吉尼亞州銷售稅,並且與當地稅務申報要求無影響。納稅人可能希望聯絡其當地稅務管轄區,有關收取和匯款適用的當地稅金。

收取的稅金額: 如上所述,納稅人將會收取房費的 25% 作為保留預訂的押金,但保留此押金作為向主人提供許多服務的費用。納稅人建議,此服務費不需繳納稅。

" 銷售價 " 一詞定義在 維吉尼亞州法典 § 58.1-602 表示 " 是出售有形個人財產或服務的總金額,包括任何屬於銷售的一部分的服務..." 鑑於法律下的這種非常明確的方向,部門沒有其他選擇,除了保持 整個 費用應課稅。

我相信這些信息可以解決了您的擔憂。但是,如果您對此信有任何疑問,請在我的稅務政策辦公室 ***** 聯繫 *********。

誠摯地,


丹尼 ·M· 佩恩
稅務專員




自由行政策/10247 一

稅務專員裁決

最後更新 08/25/2014 16: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