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 會議期間,弗吉尼亞大會通過眾議院條例草案884 (2016 議會法案,第661 章)和參議院條例草案58 (2016 大會法案,第300 章),設立了主要研究和開發費用稅收抵免。這是個人和企業所得稅抵免,適用於弗吉尼亞州合格的研究和開發費用在一個納稅年度超過 5 百萬美元的納稅人。
該法律要求部門採用指南,以訂明標準,以確定何時考慮在弗吉尼亞州進行研究和開發以允許信用的目的。這些指引還將解決以下問題:
- 獲得信貸資格的要求;
- 有關計算學分的方法的詳細信息;
- 此信貸與研發費用稅收抵免的相互作用;及
- 如何申請信用。
在 2017 年 4 月 19 日,本署發布關於新制定的主要研發開支稅收抵免的指引。
立法文件
眾議院條例草案 884 (2016)
參議院條例草案 58 (2016)
指引發文件
- 最終更新的主要研究和開發費稅收抵免指南-適用於 1、2020 及以後的應稅年度生效(PDF)(在弗吉尼亞監管市政廳網站上開啟鏈接)
- 主要研發開支稅收抵免指引 2016-2019-適用於應稅年度 2016-2019 (PDF)
- 主要研發費用稅收抵免指引草案 (PDF)
- 主要研發費用稅務抵免工作計劃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