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權利法案
弗吉尼亞納稅人權利法案保證您與弗吉尼亞稅務聯繫中的某些權利。《權利法案》詳細描述了我們的收款、審核和上訴程序,並提供有關您在這些程序中的權利和責任的信息。它還提供提交上訴和妥協提案所需的表格。
查看納稅人權利法案 (pdf)。
一般
我們的使命是通過提供高效、禮貌、機密和公平的稅收制度來為客戶提供服務。我們的目標是確保您的權利在所有州稅收評估,審計和徵收程序中得到保護,以便您對我們的稅務系統的完整性有最大的信心。您有權被我們的員工尊嚴和尊重待。您還有權對稅務問題以及要求協助和信息收到即時、禮貌和準確的回應。當您提出書面要求稅務信息時,您有權依靠我們的書面建議。
聯繫弗吉尼亞州稅務時
在您與弗吉尼亞州稅務的任何聯繫期間,您有權讓您想要的任何人陪同。您也可以獲得律師或會計師代表或建議。為了允許其他人在您不出席時代表您,您必須簽署 PAR-101 授權書和代表聲明表格,授權該人代表您行動。您還有權使用您自己的設備對與稅收決定和徵收行動有關舉行的任何會議錄製聲音。您可以暫停某些會議,以尋求您的代表意見。最後,您有權要求弗吉尼亞州稅務納稅人權益倡導者處理尚未通過正常行政渠道解決的問題或投訴的幫助。
保密性
我們將記錄中的稅務信息嚴格保密。這包括納稅申報表、通訊、稽核報告和其他帳戶資訊。弗吉尼亞州法律僅允許有限的信息發布。法律禁止我們將信息提供給任何沒有合法權利接收信息的人或組織。這意味著我們無法在沒有授權書的情況下與代表您行動的任何人交談,甚至可以回答有關您帳戶的基本問題。當您通過電話與我們聯繫時,我們會在討論您的帳戶之前要求提供具體信息以確認您的身份。
納稅人權益倡導者
納稅人權益倡導者將確保未通過正常渠道解決的問題和投訴,迅速審查和解決。納稅人權益倡導者還將確保您的權利在審計和收款過程中得到保護。
聯絡納稅人權益倡導者
聯絡納稅人權益倡導者時,您需要提供有關問題或投訴的詳細描述,以及您已採取的解決問題的步驟。請在您的要求中包括白天電話號碼和您的地址。
將您的請求郵寄至:
納稅人權益倡導者
弗吉尼亞州稅務部
郵政信箱 546
弗吉尼亞州里士滿 23218-0546
傳真:804.367.0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