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1997 會議期間,弗吉尼亞大會通過眾議院條例草案 2367(1997 議會法案,第 726 章),該條例建立了勞工再培訓稅收抵免。這是向某些僱員提供符合條件的工人再培訓的雇主的稅收抵免。
在 2018 會議期間,弗吉尼亞大會通過眾議院條例草案 129(2018 議會法案,第 500 章),該條例修改了勞工再培訓稅抵免,通過允許主要從事製造業的納稅人索取對弗吉尼亞州某些學生與該納稅人進行製造活動的指導,指導和培訓所產生的直接成本的抵免。
該法律要求 Virginia Tax 採取指南,制定申請信貸的程序,定義合格的工人再培訓,以及在提出要求的積分金額超過任何年度可用的積分數量的雇主和企業之間配置積分。這些指引將列明這些程序,並提供有關信貸的一般指導。
立法文件
- 眾議院條例草案 129 (2018)
- 眾議院條例草案 1814 (2017)
- 參議院條例草案 1576 (2017)
- 眾議院條例草案 1008 (2014)
- 眾議院條例草案 1923 (2013)
- 參議院條例草案 1350 (2013)
- 眾議院條例草案 2367 (1997)
指引發文件
- 最終僱員再培訓稅收抵免指引 (pdf)